入会申请

入会须知(截取自湘潭雨湖诗社章程

第三章   会 员

第十条    本社以个人社员为主,吸收部分团体社员组成。

第十一条    申请加入本社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本社章程;

(二)有加入本社的意愿;

(三)爱好中华诗词并进行创作;

第十二条    会员入社的程序:

(一)提交入社申请书;
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三)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。

第十三条   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本社的选举权,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参加本社的活动;

(三)获得本社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;

(五)入社自愿,退社自由。

(六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
第十四条   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执行本社决议;

(二)维护本社合法权益;

(三)完成本社交办的工作;

(四)向本社反映情况, 提供有关资料。

(五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第十五条   社员退社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,并交回社员有关证书。

社员违反本会章程或经常不参加本社活动的,经理事会确认,视为自动退社,取消其社员资格并公示。

第十六条    社员退会、被暂停社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社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
社员如对理事会取消社员资格决定不服,可提出申诉,由理事会作出答复。

第十七条   本社建立完整的社员名册和社员诚信档案,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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